香港10月29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环境及生态局29日与生态环境部港澳事务办公室签署《关于生态环境保护人员能力建设的合作安排》(《合作安排》),旨在发挥香港特区的优势,加强双方在履行国际环境公约及推进绿色“一带一路”生态环境保护等各方面的工作。
香港特区政府环境及生态局29日与生态环境部港澳事务办公室签署《关于生态环境保护人员能力建设的合作安排》。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处 供图
《合作安排》由环境及生态局常任秘书长谢小华和生态环境部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周国梅共同签署,内容包括加强双方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面的高层会晤、信息交流、人员培训、相关能力建设,以及举办和参加重要活动。
环境及生态局局长谢展寰与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副部长孙金龙出席了签约仪式。
环境及生态局表示,落实《合作安排》有助促进双方高层人员交流,推动建立有效、可靠和便捷的通讯渠道,加强有关国际环境公约及绿色“一带一路”发展等领域的资料、文献、报告和数据的共享,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人员培训和相关能力建设,包括派送人员到对方单位进行互访交流及学习。
生态环境部代表团访港期间将出席第十九届“国际环保博览”,担任代表团团长的孙金龙会在10月30日的开幕式上致辞。(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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